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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 news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噪声污染属于感觉公害,与人们的主观感觉和生活状态有关。
交通噪声:主要指的是机动车辆、飞机、火车和轮船等交通工具在运行时发出的噪声。这些噪声的噪声源是流动的,干扰范围大。
工业噪声:主要指工业生产劳动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机器和高速运转设备。
建筑施工噪声:主要指建筑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在施工中要大量使用各种动力机械,要进行挖掘、打洞、搅拌,要频繁地运输材料和构件,从而产生大量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要指人们在商业交易、体育比赛、娱乐场所等各种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喧闹声,以及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各种家电的嘈杂声,这类噪声一般在80分贝以下。
噪声监测是对干扰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声音及其声源进行的监测活动。其中包括:城市各功能区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噪声源监测等,常用的监测仪器有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和噪声检测仪等。
环境噪声监测依据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 189.8-2007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 GB/T 18204.1-2013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 HJ 707-2014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